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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考场规则-测试

发布日期:2026-04-17

一、考生凭学生证或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公安部门出具带有本人照片的户籍证明)原件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未携带有效证件的考生不得入场参加考试。

二、考生进入考场由监考人员核验证件,按指定位置就座,并将学生证或身份证原件放在座位左上角,以备查验。

三、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应提前20分钟入场;开考20分钟后不准入场,否则考试作“旷考”论处;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离场;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不准离开考场;无特殊情况,未经老师同意,一律不准擅离考场;如有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应经监考老师同意,并由监考老师监督其离开的全过程,否则不准再进入考场。

四、除必要的文具用品外,其它物品(纸张、文字材料、通讯设备、电子词典或存储器、翻译工具、涂改液、书包等)禁止带入考场;手机等通讯工具一律关闭并放置于物品存放处,拒不执行者,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处理。如考试需要用到手机、字词典、书籍等,须由任课教师提出申请,并由所在院部签字盖章后交教务处备案。

五、在考场保持肃静,独立答卷;不准交头接耳;不准偷看他人试题;不准看书、笔记、文印资料;不准交换试卷等。否则,按作弊处理,该科目考试成绩为零。

六、拿到试卷,检查无误后,在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考场座号等信息。

七、考试过程中,如需借还文具,须经监考老师同意。如草稿纸不够可举手向监考老师索取。如对试卷有疑问,可举手向监考老师提出。

八、考生交卷后,必须立即离开考场,严禁在考场附近高声喧哗。影响其他考生答题者,情节严重的按作弊处理。

九、考试结束,考生应立即停止答卷,并将试卷倒扣在桌上,带上自己物品离开考场,未经监考老师许可,不得拖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