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1.1项目名称: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律师事务所入围项目
二、采购需求
2.1服务范围: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律师事务所入围,根据需要办理学校委托的相关法律事务,并为学校提供相关的法律服务。
2.2入围单位数量:3家
2.3服务期限:自签订协议之日起3年
2.4服务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律师执业相关法律、法规
三、磋商控制价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意见》中要求的最低收费标准的60%。
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控制价,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四、支付方式
具体案件实行一案一费一委托,签订合同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剩余款项根据终审结果支付,若终审结果胜诉支付合同金额的50%,终审结果败诉支付合同金额的20%。
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5.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省级及以上司法部门批准依法设立的并且有效存续的律师事务所,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5.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证,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或者律师事务所负责人,且担任执业律师不低于5年(以取得律师执业资格时间算起)。
5.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且律师事务所、团队成员近三年均没有被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给予行政处罚或行业处分的记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4提供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
5.5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查询渠道: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此项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自动链接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为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截图)。
5.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6年10月14日至 10月19日在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官网上发布。如有其他网站转载,只提供参考,采购人不承担责任。
七、响应文件递交
7.1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壹份,电子版(U盘)壹份(为便于存档,电子版应为签章后的完整扫描件)
7.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 10月 20 日上午11:30
7.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资产处(开封市十大街职教路交叉口北100米,食堂楼419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联 系 人:赵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697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