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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6年清明节廉洁过节提醒

    发布日期:2026-04-02

    2026年清明将至,清明节是缅怀先辈、寄托哀思的传统节日,也是检验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成效、纠治“四风”问题的重要节点。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治“四风”,大力倡导廉洁、文明、安全、绿色的祭扫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和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提醒如下:

    一、提高政治站位,压紧压实主体责任

    各级党组织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节日期间正风肃纪工作与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结合起来,与巩固拓展党纪学习教育成果贯通起来。

    二、严明纪律红线,坚决做到“八个严禁”

    全体党员干部、教职员工要严守纪律规矩,强化自我约束,坚决杜绝“节日腐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重点聚焦以下“八个严禁”:

    1. 严禁使用公车、公款、公物或借用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私人祭扫、踏青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2. 严禁借祭扫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消费卡、有价证券、电子红包以及通过快递物流等方式“隔空”收送礼品等行为。

    3. 严禁以各种名义借节日之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4. 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类封建迷信活动,不得在祭扫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铺张浪费,不得在林区、景区等禁火区域焚烧纸钱、燃放鞭炮。

    5. 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隐蔽场所搞“一桌餐”,或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

    6. 严禁在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工作中脱岗、离岗、酒后上岗或通讯不畅。

    7. 严禁酒后驾驶机动车,以及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8. 严禁在祭扫活动中损害国有、集体及他人财产,或在公共场所违规焚烧祭祀用品,自觉维护公共环境。

    三、倡导文明新风,践行绿色祭扫

    全体教职工要带头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自觉践行移风易俗。提倡采取鲜花祭扫、植树缅怀等低碳环保方式寄托哀思,将中华民族慎终追远的情感融入现代文明的表达方式中。党员干部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以实际行动影响和带动身边师生及群众,破除陈规陋习,树立文明新风尚。

    四、强化监督检查,共建廉洁氛围

    节日期间,学校纪委将适时开展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将依规依纪予以处理。希望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自觉增强纪律意识,相互提醒、相互监督,共同营造廉洁、文明、和谐的节日氛围。

    监督举报电话:0371-22697023

    监督举报邮箱:hnwzyjw@163.com


               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纪委

               2026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