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对外经济贸易职业学院
英语口语赛项竞赛方案
一、竞赛目标
党的二十大报告要求,“加强国际传播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国际传播效能,形成同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地位相匹配的国际话语权”。推进中华文化的国际传播,不仅要提升中华文化“走出去”的辐射力,更要增强中华文化“走进去”的影响力。本赛项旨在全方位考察学生的英语应用能力和跨文化交际素养,以竞赛为抓手,以赛促教、以赛促学、以赛促练。
二、参赛资格
(一)参赛学生须是我校在籍全日制高职学生。
(二)五年制高职学生报名参赛的学生,必须是四、五年级的在籍学生。
三、竞赛内容
中国故事(Speech):每位参赛选手从以下话题类别中任选一个话题,根据题目要求用英语进行脱稿演讲,讲述中国故事,介绍中华文化。演讲应主题鲜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递正能量。
参赛选手不能透露个人信息,不能涉及商业广告。本环节满分10分,每位参赛选手用时不超过 3 分钟,每超30秒扣1分,不足30秒按30秒计算,以此类推。
话题类别:
No. 1 健康中国 No. 2 生态中国
No. 3 和谐中国 No. 4 平安中国
No. 5 数字中国 No. 6 匠心中国
四、竞赛规则
(一)竞赛方式
1.本次竞赛设英语专业组和非专业组两个组别。英语专业组拟定于4月22日-30日之间在郑州文化路校区比赛,非专业组拟定于5月20日-30日之间在开封校区比赛,具体比赛时间待报名结束后通知。
2.各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附件1),于2025年4月11日18:00前将报名表发至dwjmyywy@163.com。
3.参赛选手报名获得确认后,不得更换。如选手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比赛,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二)竞赛流程
1.抽签仪式:比赛前通知选手进行抽签,没有按时到场抽签,或无故缺席抽签环节的选手,将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2.参赛队员入场:参赛选手应提前15分钟到达赛场,凭有效身份证检录,按要求入场,不得迟到早退,未按照规定时间到场并检录者视为自动放弃比赛。
五、成绩评定及公布
成绩评定必须在公开、公平、公正、独立、透明的条件下进行。评分标准须与竞赛内容、赛项模块保持一致,做到科学、合理、全面、详细。
1.参赛队分数由工作人员核实并交记分员录入,取平均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2.成绩审核方法:参赛队成绩要求所有裁判签字认可,现场工作人员对裁判的成绩进行核对后录入。成绩录入完毕后,工作人员交换岗位进行核对,核实无误后统计参赛选手最终成绩并排名,交裁判组组长审核签字。
3.成绩公布方法:参赛队的最终成绩经裁判长审核签字确认,在竞赛现场予以公布。
六、评分标准
本赛项为评委现场给分。根据不同比赛内容,从“内容、条理、语言、举止、表现力”等多方面进行评定,以10分为满分。
“中国故事”满分为10分,从“内容、情感、语言、举止”四个方面评定。
9-10分(含):主题鲜明,内容充实完整、生动有趣;文化自信,情感充沛,表达有感染力;语言丰富,措辞准确,修辞恰当,表达流畅;举止大方、得体。
8-9分(含):主题鲜明,内容完整、生动;文化自信,情感充沛;语言丰富,措辞准确,修辞恰当,表达流畅;举止得体。
7-8分(含):主题明确,内容比较完整、生动;文化自信,情感较丰富;语言准确,表达流畅;举止较为得体。
6-7分(含):主题明确,内容比较完整;文化自信;语言尚准确,表达基本流畅;举止大致得体。
5-6分(含):比较切题,内容基本完整;表达尚连贯;使用语言尚正确;举止欠佳。
0-4分(含):内容不完整,表达不连贯;使用语言不够准确,举止欠佳。
七、奖项设定
本竞赛为个人赛,设一、二、三等奖,获奖比例分别为报名参赛人数的15%、25%、30%(小数点后四舍五入),获奖选手可获得相应等级证书及奖品。
八、竞赛须知
(一)参赛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比赛规则、遵守比赛现场规章,保证人身及设备安全,接受裁判员和赛场工作人员的监督和警示,文明竞赛。选手凭有效身份证入场,比赛期间要佩戴参赛凭证以备检查。
2.比赛期间,参加比赛的选手均需在候赛室等候比赛。
3.比赛期间,选手进出赛场不得携带任何与比赛相关的物品及电子通讯设备,在赛场区域不得通过任何方式接受由赛场外传入的电子资料。
4.不服从赛场工作人员指挥,扰乱赛场秩序,干扰其他参赛选手比赛,警告后拒绝服从的参赛选手,经赛项评委组裁定后,可取消其参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二)工作人员须知
1.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按照大赛规定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2.工作人员须按照各自岗位工作内容在规定区域内活动,不得擅自离岗。
3.工作人员须及时解答参赛选手、指导教师及领队等参会人员提出的与赛项相关的各项问题,在工作范围内极力为参会人员创造良好的参赛氛围。
九、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申诉启动时,参赛选手以亲笔签字同意的书面报告的形式递交赛项仲裁工作组。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象、发生时间、涉及人员、申诉依据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非书面申诉不予受理。
2.提出申诉应在赛项比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超过2小时不予受理。
(二)仲裁
1.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报告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将复议结果以书面形式告知申诉方。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2.申诉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接收仲裁结果;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过激行为扰乱赛场秩序;仲裁结果由申诉人签收,不能代收;如在约定时间和地点申诉人离开,视为自行放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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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英语口语竞赛报名表.xlsx